明朝的那些事儿

第一百二十一至第一百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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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规定当时的刑罚限于笞、杖、徒、流、死五种从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这五种刑罚客观来说在封建社会这些刑罚并不

算重。这也是朱元璋考虑到前朝的刑罚过重而做出的一种改进。

但朱元璋并不是个按规矩出牌的人在对付贪官污吏和反对他的大臣上他用的绝不是这几招。

在他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术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据说最高纪录是割三

千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还没死。

除此外还有所谓抽肠(顾名思义)、刷洗(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等。

然而在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艺术前官员们仍然前腐后继活像一群敢死队成群结队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自明朝开国以来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尽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

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在当时当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经很不错了完全可以自豪的说一声阿

弥陀坲。

朱元璋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饱读诗书以所谓朝闻道夕可死为人生信条却在当官之后成了朝获派夕**。

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但怎么对付这些人他是清楚的杀!

可是杀完一批又来一批朱元璋急眼了于是他颁布了更严厉的法令:我想杀贪官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我

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官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滑稽的记录:该年同批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为进士

监生一年后杀六人。

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别急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大家明白了吧这三百多人一个没漏再说说这个戴死罪、徒流罪。

什么叫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呢这可是明朝的一个奇特景观。很多犯罪的人过堂上到衙门才现当官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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