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那些事儿
第一百二十一至第一百三十章
戴着镣铐和自己一模一样后面
还有人监视。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脱脱就是个犯人。
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员。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徒流
罪办事的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官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就在官员给伤口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突然来
了个人不管死活的把受罚官员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想死?便宜了你活还没干完呢!
结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员给下面跪着的犯人判死罪然后自己再到朱元璋那里去领死。
活干完了要杀要剐您看着办吧。
该杀的杀吧该徒刑、流放的也执行吧别再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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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但效果并不是太好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代开国时期官吏是比较廉洁的
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是很不正常的。
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不法行为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
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下面要讲述的两个案件就很能说明一些问题。这就是被称为洪武四大案中的空印案和郭桓案。
空印案
应该说这确实是一个冤案然而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实在罕见。
我们先说一下这个案件生的时间根据《刑法志》记载此案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根据此案当事人的记载真实案时间是在洪
武九年(1376)目前这一问题尚未得到确认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说法。
案件的缘由是这样的明朝规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而地方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
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即使只是一个数字账目就必须重新填造更让人为难的是所有重修账册必须要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
这个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不难执行但在当时可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