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女董事长那些事

旅行社黑幕(5)

旅游本来是件轻松开心的事情,可当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也许就开心不起来了:本来可以不坐索道游览,可导游故意隐瞒实情,误导你掏钱去坐;旅行社不按合同提供相应的车辆,路上发生故障,耽误了行程,许多景点被取消,而旅行社却称是“不可抗力”;旅游时被强行拼团,回程时还因车票问题被迫签订不准投诉的合约……旅游主管部门提醒游客,遇到类似问题,要据理力争,积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擅自增加项目,旅行社承担费用

王先生一家三口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成都、黄龙、九寨沟、都江堰9日游”。来到最后一个景点都江堰参观游览时,导游说:“要看都江堰,必须乘坐索道,费用自理。”王先生问导游:“不坐索道,能游览都江堰吗?”导游坚决地回答:“不能。”包括王先生一家在内的全团旅游者,都按导游的要求坐了索道,每人交费25元。

旅游回来后,王先生从别人口中得知,游览都江堰不一定要坐索道。他认为导游欺骗了旅游者,要求旅行社退回他一家三口乘坐索道的费用。旅行社却称,旅游者已经享受了索道服务,费用不能退回,再者,索道费用已经交给了索道经营部门,旅行社没有得到这笔钱。

对此,旅游质监部门表示,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游览是合同约定的景点,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合同中就游览都江堰并没有附加条件。假定游览都江堰必须乘坐索道,按照双方合同,旅游者所交旅游费用应视为已经含有索道费用;假如游览都江堰不是一定要乘坐索道,而导游要求旅游者乘坐,应视为旅游费用之外增加收费。遇有增加服务项目的情形时,导游应征求旅游者意见,如旅游者不同意增加,应视为擅自增加。根据有关规定:“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导游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误导旅游者,王先生等旅游者在被蒙蔽的情况下,同意乘坐索道,并非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王先生要求旅行社退还索道费用的请示是合理的,旅行社应当退还王先生等旅游者乘坐索道的费用。

“不可抗力因素”,不是一方说了算

林某等16名游客投诉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丽江、香格里拉、泸沽湖8日游”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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