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理谜案

第300章是你

也更加的难以预测。

就拿之前神秘第五人连续两次传递笔记本的路数来说,第一次选取的目标是一处人流量非常密集的商超地段,第二次的选取目标却突然变成了一段非常随机的普通街道。

这种选址上的变化,你说白奇没有根据第五正的临场反应来做调整,这是谁都不会去相信的。

可以说,第五正身为一个被动的防守者,所能防守的区域是有限的,又或者说,第五正只能根据白奇的攻击模式来选择防守的模式。

这种被动的局面,就是警察系统的弊端所在——警察永远都只能在犯罪发生之后再来打击犯罪,却不能在犯罪即将发生的时候制止犯罪,也很难做到犯罪正在发生的时候及时的终止犯罪。

这种局限性,也是因为人性的不可控,人性之恶的爆发不可预测造成的。

又或者说,对于犯罪的惩罚,永远都是慢犯罪一步的,这是由犯罪和惩罚犯罪的逻辑先后顺序决定的,并不以任何的制度和人为意志做转移。

或许,这种基本打击逻辑所形成的局限性,正是白奇组建犯罪集团的基本初衷所在,更是白奇用于洗脑犯罪集团成员的基本逻辑依据所在。

这就像人生病的阶段一样,身体已经处于亚健康状态,身体刚刚生病不久,身体已经病入膏肓。

对于警察系统来说,一般只能局限于身体病状显现出来之后,才能够去予以医治,至于想要在人处于亚健康状态的时候就将其给校正过来,这根本就不是警察系统的职责。

不让人变坏,又或者将一个将要变坏的人校正过来,这与整个社会的德化教育有关,但由于这样的德化教育一般只局限于青少年时期,所以基本上也没有太多的用处。

对于成年人来说,会不会变坏,全凭自己当时的心情和理智状态。

一如第五正之前和白奇所论述过的,道德和法律,只是两条虚拟的枷锁,当罪恶正在蓬勃而出的时候,这两条枷锁并没有任何的用处。

只有当人性的恶意突破了这两条枷锁,已经形成既定的恶行,后知后觉的其他人,才会利用道德来谴责此人,司法系统也才会使用法律才惩罚此人。

一如白奇所说过的,道德和法律,是由人所制定的,也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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