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时代先锋

第五百八十七章 有理没理喷一下

一点一点的开始想事情。

这次来美国除了因为暑假有点时间来看看周雅,顺便体验一下出国是什么感觉之外。更重要的事情还是因为一个小公司。

没错,就是一个小公司。不过这个小公司不是外国人成立有发展前景的公司,他准备亲自过来打理一下。而是杨东旭准备自己在美国成立一家小公司,当然公司法人肯定不是他,但大股东是周雅。

而这个公司就是他一直考虑的互联网公司,和或者说准备进军互联网的第一步。在国内进入互联网企业还要等几年的时间,而这几年的时间国外的互联网企业却在迅猛的发展。

后世很多人评论说国内的互联网公司,能够发展成功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在盗版国外的企业。这句话说的有点偏颇,但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事实。

不说很牛的阿里巴巴,其模仿的对象其实就是亚马逊。支付宝这种划时代的东西,美国这边比中国更早的就有了pp。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前期的发展模式基本是复制黏贴谷歌和雅虎,至于新郎、搜狐等等。

总之只要是国内排的上号的网站和it企业,你在国外总能找到一个模子出来。所以后世在国内做it企业有这么一个笑话。

那就是一个产品的经理拿着产品去找投资人,然后说自己产品有多少多少的功能,多么么多的先进,有多么多么厉害的市场前景。

而投资人却只有一句话:“你这个产品抄袭的是那个外国软件?”

然后:“哦,这个外国软甲啊。我知道,市场发展的不错,那行你这个我投了。”

这听起来固然是玩笑,但国内起步晚的互联网产业的确是在拾人牙慧,这的确让人病垢,但也是一种无奈。

可你要是说这种‘抄袭’就说国内企业无能,人才没有自主创新能力。那无疑是偏激的开发,照你这么说四大发明还是中国的呢,现在全世界都很多技术的前身都从从四大发明中演变过来的,那是不是外国人都无能?

一个模式的成功开辟出一片市场,有路可以走,干嘛非要披荆斩棘的绕圈?山寨自然是可耻的,可同意模式之下我比你做的更强,比你做的更好那就是能力。

要知道外国对于专利、版权的监管程度,尤其是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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