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于康熙末年

第九百三十七章留刀

曹腼面前,道:“但生是我的儿子。我不会没名没份就接他回去。这把刀,是我扎萨克图旗第一代汗王遗物,历来为每代汗王所有,在汗王府传来几代人,前年由阿妈交到我手中,如今留给恒生,请曹大人代为保管。”说到最后。他已经带了几分恳求。

他的意思。表白得明白,留下表记来,说明传位之心。

曹颊丝毫不觉欣喜,但是关系到恒生前途,也没有独断专行地回绝,只是道:“世子托付,曹某就代为保管。至于恒生最终要不要这把刀。曹某还是那句老话,等到恒生十八岁,由他自己个儿抉择。”

他乐意为恒生谋个更好的出身,却舍不得孩子远去蒙古。

要是能袭了王爵,留在京城,就圆满了。可哪里有实权蒙古王爷离开封地的,就算想要驻守京城,也要到有世子或者世弟留守。

一时之间。曹颗心乱如麻。

格捋克延不勒却是只有欣喜的,虽说这两日曹颐没有让他痛快认子,但走出发点都是为了恒生。

儿子失母。能有曹颇与初瑜这样身份的养父母抚养,也算是有所依靠。

他叫了两个健仆过来,对曹颐道:“这两人。一个叫巴拉,一个叫赤那。骑射功夫还能入眼,就送给曹大人做奴才。还请曹大人不要嫌

明面上说送给曹颐。实际上是送恒生的。

曹颇仔细打量两眼,这巴拉、赤那都是常见的蒙古名字,前者是“虎”的意思。后者是“狼”。

这两人的长相,倒是真有些同名字相吻合。

巴拉身形高大魁实,比赤那高大半头,就算不到两米,也差不多。不过他年岁不大。眉眼之间,还是带着几分少年的拘谨。

赤那看着比巴拉年长些,瘦长脸,半边脸上有几道泛红的疤痕,周身带着一股狠厉。

见曹颐打量他们,格捋克延不勒道:“巴拉没搏过虎,却是我们旗的大力士,几拳头就能锤死一匹马。赤那虽没巴拉力气大可性子机灵,箭法也好。十五岁就手刃过狼王。”

大力士还算寻常,这狼性狡猾,草原上的狼王都有灵性。赤那能手刃狼王,不仅需要搏击的技巧,还有缜密的思维。

“既是世子身边当用的,那给了曹某,是不是大材小用?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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