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狂澜

第二百二十八章 新政综合症(三)

综上可见,新政开启之后,特别是预备立宪逐步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之后,朝庭有意在引导舆论普及立宪思想,并大力发展民族工商业,开展教育、卫生等日常生活方式的革新;且不惜牺牲巨大既得经济利益、不惮引发列强压力开展禁烟事业;还花费巨资整备陆军、重建海军·····试图在最后关头挽救自己的命运、挽救自己统治的整个帝国和整个民族的命运。一方面,清庭这些不得已而为之的政治努力,不仅带来了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以及新事物、新思潮的大量涌现,也进一步触发了民族的觉醒和更多人参政议政意识,从京城到大西北的偏远县城,更多的人开始走出狭隘的家族主义的樊篱,开始关心国家的命运,甚至不少人第一次有了“国家“这个概念。——朝庭的开明举措和民间的积极回应,确实为中华民族、为统治者本身提供了一次历史性的契机。但是由于各种社会问题积重难返、新政事业牵一发而动全身,更因为政治改革的绝佳机遇已经错过,各项新政举措不但没能达到预期的成效,反而进一步诱发了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新政的推进也增加了满清的生存危机感;对于清庭本身,则意味着统治危机将日趋加重。

政府权力未必一定就是个人权利的敌人,在人类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成功的君主立宪国家的政府权力比“臣民”力量还要弱小。但一场社会改革不论在本质上多么合乎时代潮流,多么具有“进步性”,一旦它侵犯了生存在其中的人民的切身利益,严重侵犯了他们的最低生存权,或者是与其价值观严重冲突,就势必引起下层人民的不解与对抗。

新政和政治改革一直是打着顺应民意、顺应时代潮流的旗帜推进的,并且在客观上确实推进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地方自治被说成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举办,省咨议局被宣传为可以代商人和群众参政议政的地方议会雏形;新学堂传播着新的知识和理念;新型模范监狱也被广泛建设,在里面没有酷刑,犯人们甚至也有基本的权利,这在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上闻所未闻;新军的建设则是为了对内保卫人民正当权利,对外抵御列强,警察是用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与生活秩序······

在现实生活中,政府的一套说辞也都可以找到不少证据。清庭小心翼翼地安排“预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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