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狂澜

第二百一十章 官制改革

改革要有一个学习的傍样,改良派经过激烈的争议后,决定师从德国,从改革官制开始。

大清帝国有4亿人口之巨,却只有2万个行政官员职位,而其中一半在京城;平均每县人口为25万,行政官员却仅有5名。

一方面各省督抚都抱怨冗员过多,要求朝廷停派候补人员来省,另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都感到熟知洋务办理“新政”的人员奇缺,一再谕令各级官员各举所知,切实保举。

立宪政治自然需要民众的广泛参与,但由于中国民众历经数千年而没有参政的经验,加之普通民众的文化水平低下,因而官方的引导和调控是十分必要的。这就要求改革政府机构,提高政府效能,适应宪政改革的要求。

康有为就认为:要进行宪政改革,就必须对现行行政机构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如不先行整顿行政机构,任何政治革新的努力都将徒然而无功。

清庭的中央机构原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和都察院、大理寺;行政中枢为军机处,军机大臣无定员,均有兼职;内阁原为行政总汇之地,后逐渐被军机处取代,至清末已成为闲曹;此外尚有太常寺、翰林院等机构。

康有为在决定撤销军机处和成立责任内阁,并设置的资政院、大理院、审计院等等,这基本上是以的“三权分立”设想作为蓝本。

对于制定官制,康有为和改良派拟定了五条基本原则:

一、参仿君主立宪国的官制厘定,此次只改行政,司法,其余一律照旧;

二、改革要做到“官无尸位,事有专司,以期各副责成,尽心职守”;

三、实行三权分立,议院一时难以成立,先从行政,司法厘定;

四、钦差官,阁部院大臣,京卿以上各官作特简官,部院所属三四品作为简官,五至七品为奏补官,**品为委用官;

五、另设集贤院、资政院安置改革后的多余人员。

光绪随后批准成立编制馆,即官制改革最高主导机关。

编制官制事务理应由康有为主持,但由于刘飞扬在朝庭内外的声望和实力,且在编制官中有大量的成员都是他的追随者,以及庆亲王奕劻的一贯支持,使刘飞扬成为官制编订事务的真正主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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