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剑神

第七十五章 要命不要脸

直接攻击力很差。

一级魔法中攻击力最大的就是魔法飞弹,罗岚正在苦练。

他左手握着一把能增幅低级魔法效果的魔纹木法杖,念诵咒语,两秒后,一个淡青色、鸡蛋大小的梭状光团出现。他心念一动,魔法飞弹快飞出去,击中前面一块用魔法加固的铁块,出砰的一声。

他再次施法,新的魔法飞弹轻松打穿半寸厚的木片。

他的精神波动太弱,如果不用魔纹木法杖,一个魔法飞弹的威力只相当于普通成年人全力一拳,只能给人造成轻伤;但使用了这把极品魔纹木法杖后,飞弹前端更加尖锐,杀伤力提高四五倍。

不过,他使用魔法飞弹只为培养自己的魔法素养,因为魔法飞弹的有效距离是十五米,虽然有自动引导效果,但威力远不如魔法弩。

他不是正统的剑士,所以什么顺手就用什么。他是伯爵,不是那些穷法师穷剑士,为了保命,他简直武装到牙齿,反正用别人的东西不心疼,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很怕被偷袭,所以次元袋里装了价值近千万金克拉的魔法物品,让伯爵府的诸多魔法师痛心疾。

五把破魔短矛,**师之下的魔法护罩都挡不住,每支八千金克拉;三把破魔长矛,每支价值两万金克拉,连上位法师的魔法护罩在破魔长矛面前都和纸片一样脆弱,甚至还有一定几率突破圣位法师的防护。

十把魔法强弩,不仅有价值一千金克拉的破魔箭五十支,还有五百多支魔法箭,杀伤力等同于初级剑士加初级法师全力一击,这才是他的杀手锏。这些魔法箭和魔法强弩价值五十多万金克拉,是伯爵府库存总量的三分之一。

他还带了价值五十多万金克拉的魔药,止血的狂暴的救命的杀人的应有尽有。

他之所以能带走这些东西,是因为他赚的多——派人把杰弗逊子爵的老家都抄了,抢到的东西总价值两千三百多万金克拉。

他现在看上去不起眼,但身上却有五件强大的魔导器,他现在就算站在原地让一个初级剑士杀,十分钟内也会安然无恙。

他的脸上什么也没有,但实际上在他的精神湖泊里,悬浮着一个黄金面具——这种圣位法师制造的魔导器非常神奇,平时在精神湖泊中孕育,主人一旦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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