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当女配[快穿]

第 97 章 地主家的傻闺女27

尊之重之的存在。

钱宝珠之前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不是没想过当个受人尊敬的文人。

凭借原主被钱有财教导着认过字,再加上她前世的大学功底,装着学一学也不是没有可能。

只是世情不允许,后路太危险。

如今文人学者是风光,以后不过十几年可就要遭殃了,还不如开饭馆到时跟随国家脚步,转型当工人来的稳妥。

而卫斯年……

他是政府中人,想必到时候是要跟着去湾湾的吧,以他的能力,肯定能顺利脱身。

心思电转间,一旁的小伙计还在不停地介绍着。

钱宝珠收回跑远的思绪,仔细选出自己看中的几支。

她本来的预算是二十块,但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被她选上的那些都不便宜,特别是她最喜欢的那支派克金笔是其中最贵的,要价六十八圆,几乎顶上三支普通钢笔的总价。

虽然很贵,但钱宝珠看来看去,最入眼还就只有它了。

“女士眼光真好,派克金笔如今在文豪大家中特别流行,我们店就剩这一支了,下一批货估计要等下个月才到呢。”小伙计见她意动,不由得卖力推说。

钱宝珠确实十分意动,犹豫一番瞧了瞧自己手包里十几块的零钱,以及为了以防万一而另拿的那张五十块的钞票,最终狠狠心全花出去了。

六十八块差不多都够老百姓饭馆一周的纯收入了,最后换来一支派克金笔。

不过他们家之前卖了方子,即便买房子时用去一部分,剩下的钱也足够能支撑她偶尔的小挥霍了。

比起卫斯年对钱家的援手来说,这点钱不算什么。

“能包装一下吗?送人的。”钱宝珠额外要求道。

卖出一支最贵的货,小伙计当然不会拒绝她,立马找来文雅的盒子与花纹纸,手脚利落地将钢笔打包成礼物状,最外面还用丝带缠了下扎成蝴蝶结的模样。

钱宝珠为此多付了一个银毫子,但效果还是挺满意的,起码比单送一支笔上去好看多了。

等到她提着礼盒回去,家里的几人已经差不多把晚上的席面准备好了,几样热菜正在后厨温着,凉菜也快拌完了,就等客人到来后直接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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