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民大明星

第一千八百二十二章 陪秦雨霖回魔都

绝对是所有小说作品里面,最忌讳的情节之一,也就古庸大大敢这样写。”

“明明是小说作品里最忌讳的情节,但古庸大大写出来,却能够让人在痛苦中,总是忍不住的要往下看。我们明明知道李寻欢做了一个很傻的决定,却又总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不愧是古庸大大的作品。”

“……”

书迷们在叹息之余,又感慨万千,明明是没有人会喜欢的情节,在古庸的笔下写出来,却总是能够让人忍不住的往下看。

而在往下看的同时,还能够让人深切的感受着,李寻欢的无奈、痛苦和悲哀。

他们是真的不喜欢看这样的故事,但他们又真的喜欢看李寻欢的故事。

这听起来似乎有些矛盾,事实上也真的有些矛盾,明明是不喜欢的情节,却依然看得不忍释卷。

只能说,古庸硬生生的将他们不喜欢的情节,通过李寻欢这个角色,转换为了他们不喜欢,但又总是忍不住要往下看的情节。

明明不喜欢,却还是忍不住的要往下看,说出去,其他那些非武侠书迷的人,应该都不会相信。

但这偏偏是事实。

这在整个小说历史上,都绝对是破天荒的头一次,或许也唯有古庸整得出这样的事。

书迷们又如何不感慨?

……

书迷们在感慨,一众武侠作者们也同样在感慨。

他们绝对相信,如果让他们来写这样的情节,绝对分分钟被读者们弃书,甚至还会引来一片骂声。

但古庸写这样的情节,却偏偏能够写得让书迷们看得不忍释卷。

而这并不是因为古庸写这样的情节,书迷们很喜欢。

事实上,书迷们同样不喜欢古庸写的这样的情节。

真正的原因是,古庸对于李寻欢这个角色的塑造,让书迷们感受到了属于李寻欢的,特有的人格魅力,让他们喜欢关于李寻欢的一切。

再加上古庸那种入木三分的超强笔力,才让书迷们痛并快乐的,一直忍不住要往下看。

一众武侠作者们很感慨。

“这样的情节,估计也就古庸敢写,这种笔力真是让人羡慕又嫉妒。”

“的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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