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恋红尘

第三十二章 争执

在《东方之鹰》中,刘德华做了一个大胆的尝试,就是所有对白都是以英语完成。固然,一方面是因为外国佬大多不懂汉语,更主要的是,这样的影片对西方观众对剧情的欣赏毫无影响,有利于沈信树立自己的形象。英语是国际通行语言,英语国家也都是大市场,这种尝试并非不可行。

对有着五千年悠久文化的中国来说,这是一种悲哀,但也只有这样,也才能最快地将沈信的形象推到西方,才能形成对抗好莱坞的势力。只有沈信的形象深入人心,才能借他的影响力宣传扩大中国电影乃至中国的影响。或许刘德华的想法是错的,但他这样想了,也就这样做了,凭着一颗热爱电影,热爱中国电影的拳拳之心。

正是因为对沈信有这么大的期望,所以在沈信的演唱会后,刘德华才会那么担心他误入歧途。沈信一句要做就做最好,深深打动了刘德华的心,从此对沈信更有信心。看过样片之后,刘德华对沈信的表现非常满意,他不仅在说,而且在做。刘德华忽然觉得,自己为沈信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抛开顾虑,展望前程,刘德华踌躇满志,想得很远,远到无法捉摸,但梦想是如此之美,令他沉醉。

刘德华的这些想法,一时也只埋在心里,并没有对沈信说。沈信一开始担心刘德华有什么难题,后来见刘德华恢复常态,也就不再想这件事,只是一心投入到电影的配乐工作上了。由于整部电影的场景基本上都是在南美,而且沈信也不经意间将对南美音乐的感悟表现在片子中了,所以理所当然,配乐的风格是以桑巴舞曲和探戈舞曲的风格为主。

这一来,沈信这段时间对南美音乐研究的成果就表现出来了。电影的场景他已经很熟悉,很容易就在脑中回忆了一遍,接下来的配乐就象火山喷发,灵感强烈得无以复加,沈信这项工作几乎是一气呵成。

这完全归功于沈信超强的学习能力,经过拍摄期间的学习,他听过的南美音乐的数量很是惊人,而且随时都可以自动重现,这些都是常人所难以达到的。另外,他对音乐的天赋也是常人难及,凭着初接触到南美音乐的新鲜感,他很快就掌握到了南美音乐的精髓,并且能够自己进行创作了。

因为沈信几乎不需要休息,可以全天候工作,工作效率更是常人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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