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三百八十六章 没有邂逅,只有安排

了侯浅浅身上。一些小的家族,小的官吏,谁敢上门提亲,都会庞氏“请”出去,而侯西域一句话都不敢说。

眼看着女儿耽误了几年了,已经不能再耽误下去了,侯西域才与庞氏商议,结亲常家,保住侯家。

只要未来三十年常家不倒,有侯浅浅这层关系在,侯家就垮不了。

若三十年侯家还没一个后起之秀,那也只能说侯家气数已尽。

侯西域看着忸怩不安的侯浅浅,板着脸道:“既然女儿不喜欢,那就罢了。常百业这小子野心不小,但必然也会遭遇不少挫折。不若我们去渠家看看……”

“父亲……”

侯浅浅跺了跺脚,将身子转到一旁,看着窗外的风景,清风吹来,浮动着秀发。

侯西域哈哈大笑,道:“东珠钗可是贵重之物,你给了

他,他一定会知晓一些事的。走吧,我们回汾州,看看这小子有没有悟性。”

侯浅浅嘴角微微动了动,旋即又恢复如常。

这不是一次意外的遇见,是一次大胆的试探。

很多人认为古代女子结婚之前都没有见过男方,那纯碎是胡扯八道。

无论唐宋还是大明,都有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似乎一切都是包办性质的,到了洞房才第一次见到对方。

这种看法是荒谬与令人嗤笑不已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的是婚姻缔结,需要以媒人为中介,由父母出面操持。新人对于自己的婚姻有着一定的自主权,绝不是全部都是父母说了算就一定算了。

所谓相亲,就是“两亲相见”,在宋代那是一个大胆,选择小花园,或小船上见个面,如果男方相中了女方,则给女方插上金钗,所谓的“插钗”,如果相不中,则送上彩缎两匹,所谓的“压惊”。

明代男女也玩得欢,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到元宵节,就开始“光明正大”地去见自己的“如意郎君”或“千金小姐”了。

明代历史记载,永乐时期元宵灯火一办就是十天,这十天内,年轻男女是可以公开见面游玩的。而到了宣德年间,元宵灯火都延长到了二十天,过了正月还没结束……

你能说古代婚姻之前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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