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韩做财阀

第六十一章 法治社会

若失。

分明相处的时间不长,却给人一种‘有他在,就有主心骨’的感觉。

哎西~

分明他的年纪并不大,怎么会这样呢?

环境优雅的古典庭院,李振宇见到约他前来的金智妍。

“合同,10亿,5年付清。”金智妍给出的条件,被人知晓必定会惊掉下巴。

白菜价就算了,五年付清无任何附加条件,也没有任何额外约束条款。

这,简直是在白送。

五年,这些股份会增值多少她清楚吗?

看过文件的李振宇,爽快签下自己的名字。

随后,盖上印章。

“等手续办完,我会让秘书送到酒店。”

“嗯。”金智妍心不在焉的回应着。

“逼很紧吗?”李振宇。

金智妍不太自然的笑了笑,“还好,我能应付…”

“你能应付的话,我们就不会在这见面了。”

李振宇毫不留情的,拆穿她倔强的伪装。

金智妍抿着嘴,强行挽尊:“有了这份合同,会没事的。”

“要是他们拿走你的股份和经营权,挑起内斗呢?”

“理事会不会同意的。”

“外聘理事?”

看到她点头,李振宇对此持怀疑态度。

公平交易委员会,是为确保企业公平、公正,牵制财阀权利进一步扩张,在理事会对财阀家族成员起到抑制作用的组织存在。

只是,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此机构的级别高至副国,却没有任何相关法律条款。

也就是说,除要求大企业理事会必须聘用相应比例的外聘理事这项硬性指标以外,其余所有的规定与指导建议都无法可依。

但它的权利却大的吓人,可强制执行:服从契约行动、公平标记和广告行动、多想企业联合撤销行动、挨门挨户销售行动……

就是说,只要它想的话,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对企业进行搜查、撤销、强制交易、特权交易合法审批、消费保护评定等等行为。

虽然没有任何法律条款可做依据,但其所有行为都是‘合法’的。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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