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烽

第十章 试练新军(上)

买票、利用权势威胁、恐吓其他候选人或非法拉票等行为,连续抓捕处决数名违法之人,保证竞选风气不偏离正轨。

四月二十五日前,按照《选举法》要求所有申请参选人员都将名字和简历上报给郡府备案,待审查合格方可参选。其间,候选人必须努力得到民众的支持。竞选期间,《新报》还根据高勇指示特别开设竞选专栏,给参选人一个发表自己想法、见解和竞选纲领的地方。

五月十日,选举工作在一天内全部完成,百姓参与热情相当高,其中候选者的宣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百姓为了过上好生活而将自己手中的选票投给了支持的候选人。登记选票的时候,识字的百姓可以自己填写候选人姓名,不识字的百姓则要到官府专派人员处登记,以口述方式参选。选举结束后资料全部封存,只有经郡府批准方可察看。

唱票工作在公开的环境中进行,百姓、候选人均可到县府旁听。其后,各乡、亭、里的吏员逐一选出,经过郡府再次审核确认后颁发任命文书,并于次日发布公告,所有吏员即日起到玄菟郡府参加统一培训,并于六月一日正式上任。趁此机会,高勇开展思想教育,亲自授课,努力教导他们勤政爱民、依法治国理念。

六月一日,随同新官上任,郡府发布新法,在不与东汉律法发生直接冲突的情况下,推行利于自身发展、仅在三郡执行的法律。

首先是《商法典》,高勇充分利用自己是财经大学学生的先天条件,将自己那个时代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法律条文加以变换改成符合当时社会生产力的法律。主要包括:合同法与税法。第一次提出了契约合同的形式,它要求合同双方要签署经过官府和相应机构共同认可的规范合同。总则的第一句话即明确写道:只有签署符合规定的合同才能够得到郡府的保护与认可,合同双方受相同的法律约束。除商业合同外,还第一次提出了用工合同。内容与现代的劳务合同一样,主要是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此用工合同得到了工会的全力支持,并且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将罢工作为一种抗议形式而不是违法行为。此外还有零售环节的相关要求。税法里面明确规定了几种基本税目的计税依据和计税原理,分为所得税、农业税、商业税三大部分。而具体的细则要等到时机成熟后适时颁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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