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风流

第一千五百一十三章:一个比一个妖孽

了车,只见这儿早有宦官等了。

一人当先笑盈盈地向招唿,请叶老太公步行入宫,只是这几个小宦官见叶老太公一身朴素的样子,尤其是他踩在地上梆梆响的靴子,仔细一看,这靴子……怎么看着如此陈旧?这靴面上还打了个补丁呢。

从来入宫的人,从朝廷的大臣到宗室和使节,即便是有平民能入宫,大多也都是鲜衣怒马的,这位老太爷倒也真是……

好在这些宦官虽然心里嘀咕,面上却不敢做声,陛下很看重叶家老太公呢,何况人家一个儿子刚刚立下了那赫赫之功,更不必提人家那位极人臣的孙子,那更加是耀眼到让人不敢直视,这些宦官,对着叶老太公,自然是奉承到了极点。

叶老太公呢,紧张是有的,却是没有露怯,在他看来,叶家今儿要展现的,是家风。

什么是家风呢,其一是简朴,得让人晓得叶家是诗书传家,靠的不是黄金白银,金银那玩意儿,躲在家里偷偷地算就好了,到了外头,登不上大雅之堂啊,太俗。

这其二,便是叶家的风度,不能让人看轻了,所以当宦官盯着自己的靴子看,叶老太公非但不觉得羞耻,反而故意抖了抖,好让人家看得更清楚一些。

当然,还得说话,叶老太公谦和地道:“几位公公好,噢,陛下何时觐见呢?有劳,有劳,烦请带路吧。”

语气不缓不慢,要的就是范儿。

也在这时,也早有人禀报到了暖阁。

朱厚照起了个大早,他很随和的,之所以想见一见这位传奇的叶老太公,一方面是从前有几面之缘,朱厚照对叶老太公的印象还算不错;另一方面,还亏得了刘瑾……

刘瑾这人最聪明之处,就是懂得审时度势,看人眼色,投其所好之下,将叶家一些骨干的事迹统统搜罗了,当然都是好的一面,这位当初厉声劝告叶春秋留在京师的叶老太公,自然也就成了重中之重了,什么自小就心怀天下啊,什么助人为乐啊,什么孝敬父母,舔犊之情啊,大致上都是这些经过了艺术加工的东西。

朱厚照饮水思源,仔细一琢磨,对啊,这春秋父子二人,一个比一个妖孽,细细一想,从源头来看,不就是这位叶老太公的本事吗,谁家能教出这样的儿孙?

这样一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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