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明朝

第一卷:梁家巷子 151章 夜来

151章夜来

暮色自屋内四角涌上来,眼前纸上的字迹已模糊成一团。

这封信可分两部分,第一部分用大幅篇幅介绍其家族情况,详尽得可以称之为家谱,第二部分可以称之为律法普及。很普通的一封信,对她所言之事一字未提。却桩桩对应她的心中所想。

如果让苏瑾复述,那么徽州陆家的大体境况如下:其祖父陆广英兄弟二人,陆广英行一,已亡故多年,陆老太太尚建在。陆二老太爷尚建在,与陆大老太爷两家比邻而居。陆广英有三子二女,陆仲晗其父行三,其乃独子。现今父亡,母尚健在。大伯父早年在官府任职,现已致仕回乡。二伯父好似任南京工部主事,这个苏瑾大略有印象,南京的工部貌似只是闲差……

大姑母在兄弟姐妹中行二,乃程记主母,似是其祖父在仕途顺利时定下的亲事,小姑母好似嫁了什么小官儿……

两位伯母,堂兄弟姐妹以及兄嫂弟媳等亦有极为详细的介绍,苏瑾一时记不了那么多。只有隐约的印象,这一家子的儿媳也好,孙媳也罢,大约皆出自书香门第。这些姻亲是否有官职,倒未提,家财亦未提,难不成都不富有么?

苏瑾在黑暗中苦笑了一下。如此详尽的摆家谱,不知是在告诉她门户之差不大,还是门户之差太大?

而第二部分只有寥寥几行字,苏瑾大约能背下来,“明户律婚姻门男女婚姻条云:若卑幼或仕宦,或买卖在外,其祖父母及伯叔父母兄姊后为定婚,而卑幼娶妻,已成婚者,仍旧为婚。未成婚者从尊长知定,违者杖八十……”

信末又道,“……陆某十七岁离家时,长辈未定婚约……”

这莫不是在告诉她,他自己做主成婚是合法的?但这条例又透出,未经长辈的婚姻虽然合法,可又不免将来会受责难。

苏瑾脑中再次纷乱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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