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卧龙助理

第一百二十八章 又生事端

关于这“有制”,诸葛亮还在方绍提醒与补充下,拟定了最主要的七条禁令:轻视军纪、甲胄兵器不齐备者斩;怠慢军令,接受命令不传达,不听金鼓、旌旗号令者斩;强盗恶习,抢夺别人战功者斩;欺哄蒙蔽,兵刃不磨锋利,弓弩不装上弦者斩;违背军令,借口救死扶伤擅离战场者斩;胡行乱来,行军混乱,堵塞道路者斩;妨碍营规,口中营拉乡里关系,散布谣言,疑惑部队者斩。

但凡触犯此七禁者,皆斩,除此七禁者,还设立了诸多涉及陆战、船战、阵法等各项军令制度。

制度即设,其后便为“明法”,即是军令典章要严格执行,上到主帅、大臣、亲信,下到士卒,一旦触犯军令,便必须依法执行,并公告全军以为警示。

第三条的“良将”,则是提倡为将者地位显赫要不骄傲,受委任而不专断,有人扶植不依赖,面临危难不畏惧。在处理军务之时,应让别人选择该提拔之人,不任用自己想任用之人,在衡量军队战功之时,不任由自己臆测说了算,当赏罚分明。

诸葛亮将自己这套练兵之法经与众文武反复讨论,然后再提交刘备过目,最终得到确定,并布全军实施。从此之后,无论新兵还是旧部,皆以此法训练士卒,约束将领。于是,经过半年多的训练,刘备军的素质便有了大幅的提升。

转眼已进入建安十六年,刘备接手荆南五郡和江夏郡已近十月,兵马也迅的增至五万之多,且在诸葛亮的新法训练之下,战斗力已是与当初在樊城之时有天壤之别。

不过,就在刘备这边雄心勃勃的扩张军力之时,那边孙权忽然派来的使者,说是要与刘备联合去伐蜀。

刘备此时人不在江陵,正在西部巡视各县,诸葛亮又在夏口推广完善他的练兵治军之法,徐庶则在助赵云平定南四郡的叛乱,江陵虽有张飞镇守,但这般大事他当然做不得主,只得赶紧派人星夜去报告刘备。

刘备听闻此消息之后当然是吃惊不小,于是马不停蹄的赶回了江陵,不过,这次他却不是一个人回来的除了随行的马良、简雍之辈,还带回了一个崭新的面孔。

当刘备风尘仆仆的迈入军府大堂时,张飞、方绍等早已聚集于此的众文武等忙起身施礼,刘备很精神的入内,并笑着与众人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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