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要脸则无敌

第二十二章 岳母被绑架(十三)

他的意见是,送给梁玉姿的五百万元,其中三百万元算梁玉姿的。二百万元算小青和小雅的。小青和小雅一样的身份,应该一视同仁,梁玉姿听了也赞成。

至于给其他女人的,就不用跟梁玉姿商量,且不会告诉梁玉姿的。都准备各自私下告诉。

小涵跟着他的身边,不仅忠心耿耿还奉献着鲜美奇特的**。这次也在考虑之中。但不敢一下给她们太多,也是按小青的标准,先给一百万元。

这样,以小涵名义承担的五百万元,小涵自己占一百万元,余下的四百万元,分别是秦水仙、方雪芬、张静怡和贺佩玲的。小涵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一百万元,因为凌霄不只是给她一个人的,大家都有她自然乐于接受,还很高兴把她与凌霄最早交往的女人同等对待。

文化公司的一千万元,拿出其中的五百万元,分给了胡亚青、张秀珍、大凤、冰冰和心妍,每人都是一百万元的份额。

这样分配,这就是说他曾经的计划要重新考虑了。以前他是打算把有些摊点分给她们个人,或者有摊点就不分给了,细想之后觉得不妥。

她们大多数人管理的摊子还处在初期的发展阶段,有的是可以自我发展,有的是还需投入。但不论是那一种,她们大都没有动用摊子的钱供个人挥霍,只是拿一份工资,兢兢业业在发展和壮大摊子,手头没有足够的零花钱。

胡亚青占了文化公司一半的股份,可胡亚青个人开销大都是花工资,轻易不用公司的钱,想积攒财富买属于自己的大楼。大凤和冰冰也一样,她们的个人花销也都是从杏园和酒专店开的工资,没有把摊点挣的钱肆意花销,一样是想发展壮大拥有自己的店铺。

现在这样分配,一百万元的资产,一年的租金起码有十万元,百分之十的收益还是有保障的,这样她们每月就有近万元的零花钱了。假设收益再低一些,每月就是有五千元的零花钱,加上她们的工资和其他收入,也算不菲的零花钱了。

文化公司余下的五百万元,就算是沙沙、惠儿、露露、巧珍和陈文霞的。

沙沙按理自己有合伙的服装精品店,但那是沙沙个人的努力,就像梁玉姿人家公职的收益一样,不能算是他给的。何况沙沙那服装店,还是挂他的名义,说是送给他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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