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海洋

第三十五章 支柱

第三十五章支柱

除了“昆仑山”号航母,中国海军最大的造舰项目就是“台湾”级巡洋舰。

虽然在中南半岛战争期间,“北京”级巡洋舰与“成都”级大型驱逐舰的对地打击能力才得到全面体现,但是在第一次印度洋战争期间,这两种战舰就在攻打布莱尔港的战斗中有过惊人表现。

根据陆战队的战报,在攻打布莱尔港期间,舰队提供了百分之八十五的支援,其中由巡洋舰与驱逐舰提供的炮火支援只占百分之二十,但是却承担了所有近距离支援任务,摧毁了百分之六十的敏感目标,并且在最关键的几场战斗中,为陆战队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火力掩护。

在中南半岛战争期间,巡洋舰与驱逐舰发挥的炮火支援作用更加突出。

只是在此之前,中国海军已经认识到了舰队炮火的重要性。

当然,有此认识的不止是中国海军,还有美国海军。比如在中国海军大力建造巡洋舰的时候,美国海军重新启动了CG-2000项目,并且冠以CG-X的名称,而该型巡洋舰的设计指标就超过了“北京”级。此外,“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也在第十二艘之后,进入了第二批次阶段。在此之外,美国海军还启动了DG-X项目,在“朱姆沃尔特”级的基础上研制一种以对地打击为主的大型驱逐舰。

相对而言,中国海军的动作更为迅速。

虽然“北京”级在实战中表现出了强大的对地打击能力,但是受基础设计影响,其战斗力与海军的作战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别的不说,在仅配备一门大口径舰炮的情况下,火力支援强度远远达不到要求。在中南半岛战争期间,这个问题暴露得非常明显,大幅度降低了舰队的作战效率。

结果就是,在“台湾”级的招标阶段,海军把对地打击能力摆在了首位。

按照海军提出的要求,新式巡洋舰必须配备最大射程达到二百五十公里的舰炮,而且能在一分钟内投掷十吨弹药,或者向一百五十公里处的目标投掷十五吨弹药,或者对一百公里内的目标投掷二十吨弹药。

仅此一项,就提高了新式巡洋舰的设计门槛。

显然,能够达到要求的只能是电磁炮。虽然从理论上讲,电热化学炮,特别是采用液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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