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姐姐当老婆

深渊篇 第二十四节 放弃

约,专供巫师召唤魔宠之用,从本质上说依旧是灵魂契约,当然琼恩懒得召唤魔宠,所以还没尝试过。而所有变种之中,最强大也最神秘的,便是真名契约。

真名契约发明出来的最初本意,是为巫师寻找得力可靠的邪魔助手。它突破了原始灵魂契约的很多限制。却也增加了新的条件。签约者的一方仍旧必须是凡人,但另一方却不再限定必须是魔鬼,完全可以是恶魔,甚至可以是天使——但同时却要求凡人必须是高阶巫师,也就是说必须拥有“真名”。

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份以“真名”作为效力保障地契约。

所谓秩序,最根本的规则。首先是自由意志,其次是契约必守,其余一切规则都在其下。而以效力而论,书面契约又远远强于口头契约。真名契约是书面契约,以双方的“真名”签署,代表了完全的自由意志,也因此拥有了绝对效力。任何写在契约中的内容,只要经过确认,对于签约双方而言那就是至高律法,不能违背。即便是再狡猾多智的凡人和再hún乱叛逆地恶魔。也必须老老实实遵循。

最麻烦的关键在于。真名契约的内容是可以由双方自由商定,但有一条却是系统默认。无法更改,也不能通过其他条款废除或者规避的:生命绑定。

生命绑定的意思完全可以从字面理解,换句话说,只要真名契约签订,其中有一方死亡,那另一方也会跟着死亡,绝无意外,相当于是把两个人的命运绑在一起,一旦出事就同时完蛋。世界上的人,只有嫌命太短的,没有活得不耐烦的,这种变态的契约,自然没有几个人愿意签,虽然费了许多功夫发明出来,却被束之高阁,成了只具有“理论研究价值”地屠龙之技。

莎珞克现在提出要签灵魂契约,首先她是恶魔不是魔鬼,原始地那种灵魂契约不可能适用,她也拿不出来;魔宠契约更不可能,现有的魔法技术,还不足以把一个魅魔变成魔宠,否则巫师们只怕人手一个了;唯一可能地,就是真名契约。

但真名契约和“自由”,压根就是南辕北辙的吧。

“不矛盾,”莎珞克说,“我需要的自由,是离开这里,回到物质界去。”

“这地方似乎也没什么不好……我的意思是说,你现在已经是恶魔了,这里正是最适合你的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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