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

第 753 章 当小闲闲在刑部被敲了一棍之后

球队

9楼,发表于200771918:31:51删贴加精

我代表黄健翔在此大声疾呼,此时此刻小范同志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10楼,发表于200771918:56:46删贴加精

我代表黄健翔在此大声疾呼,此时此刻小范同志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11楼,发表于200771919:03:33删贴加精

回复楼主gt;gt;我代表庆国国君发表强烈谴责对待小范同志的不道德行为。

自己的孩子只能自己打,别人打是不行的

12楼,发表于200771919:05:19删贴加精

本人谨代表庆国泥腿子委员会全体劳动人民向大庆国国家警察总署及大庆国最高法院及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发表严正声明:俺们劳苦大众就你单位刑讯逼供小范大人一事,保留全员造反、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你们的权利。

小范同志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13楼,发表于200771919:27:59删贴加精

晕菜

14楼,发表于200771921:02:12删贴加精

八卦一出,万众皆呼;

新闻一报,情况不妙;

最新情报,尽情暴料;

相关报道,陆续送到;

嘶~咻,俺们喝茶有~料

15楼,发表于200771922:24:28删贴加精

“庆余年”高级vip律师团至国家警察总署、最高法院及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份抗议信:我律师团已有确凿证据证明在在刑部大堂的庭审中,庆国公民小范大人遭受到了刑讯逼供。

庆国刑法第一百二条第三十款中明文规定:禁止刑讯逼供。

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依法坚决予以排除。

因此,我律师团强烈谴责这种践踏小范大人人权的违法行经,并保留向庆国最高巡回法院首席终身官“皇帝陛下”申述的权利。

在此,我律师团强烈谴责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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