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

1727-1728

而最幸福的,就是中间那拨人,主要工作,叫做欺上瞒下,具体特点是,除了好事,什么都办,除了脸,什么都要。

崇祯每天打交道的,就是这拨人,比如崇祯三年(1630)西北灾荒,派下去十万石粮食赈灾,从京城出发的时候,就只剩下五万,到地方,还剩两万,分到下面,只剩一万,实际领到的,是五千。

这事估计是办得太恶心了,崇祯也知道了,极为愤怒,亲自查办。

案情查明:先动手的,是户部官员,东西领下来,不管好坏,先拦腰切一刀,然后到了地方,巡抚先来一下,知府后来一下,剩下的都发到乡绅手里,美其名曰代发,代着代着就代没了。

结合该案,综合明代史料,崇祯时期的官员,比较符合如下规律:脸皮的厚度,跟级别职务,大致成反比例增长。

这是比较合理的,位高权重的,几十年下来,有身份,也要面子,具体办事的就不同了,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好欺负的,就往死了欺负,能捞钱的,就往死了捞,啥名节、脸面,都顾不上,捞点实惠才是最实在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的积累,那是血淋淋的。

而且这拨人,还有个特点,什么青史留名、国家社稷,那都太遥远了,跟他们讲道理,促膝谈心都是没用的,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吃硬不吃软。教育没有用的,骂也没有用,往脸上吐唾沫都没用,相对而言,比较合适的方式是,把唾沫吐到眼里,再说上一句:孙子,我能治你!

比如当年追查阉党,就那么几个人,研究来研究去,连亲手干掉杨涟的许显纯,都研究成过失杀人,撤职了事,还是崇祯亲自上阵,才把这人干掉。

再比如这事,案发后,崇祯非常生气,下令严查,查到户部,户部研究半天,拉出来几个人,说是失职,给撤了,准备结案。

崇祯生气了,重装上阵,找出来几个主犯,杀了,剩下的,充军。

总之,崇祯年间的朝廷,是比较混账的,而带头混账的,是温体仁。

温体仁这个人,历史上的评价不高:奸臣,彻头彻尾的奸臣。

我之前说过,温体仁是个很有能力的人,精明强干,博闻强记,善于处理政务。

所以综合起来,温体仁先生的最终评价应该是,一个很有能力、精明强干、博闻强记、善于处理政务的彻头彻尾的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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