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养老攻略

第三百三十三章:实权在握窦太皇太后(18)

“姑母,我还有件事不明白。

董仲舒提议的春秋决狱我觉得蛮好的,您为什么要不惜给出兵符也要否决这项提案,如今大汉律法有些地方的确颇为严苛,有些方面也的确很不人道,比如某男子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丢弃,被养父母收养,当男子成年有所成就之后,亲生父母又过来与养父母争夺,而此时,当养父母和亲生父母争斗的时候,做养子的因为帮养父母,不小心打到亲生父母还要受二十杖刑。

这么惩罚虽然合乎律法。

可是我心里就不是个滋味。

因为这不合道德伦常。

如果不按律法,就让大家公正的判断的话,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男子无罪,同时大多数人应该还会认为养恩大于生恩,男子应当主要奉养其养父母,对于亲生父母,只要稍微尽点责就可以了。

可是按律法而言,这是错的。

男子必须奉养亲生父母。

待养父母如何却无关紧要。

这律法又何其不公。

如果按春秋决狱来判决,男子所行并无错误,所以他是无罪的。

他也无需如同奉养真正亲身父母一样奉养抛弃了他的亲生父母。

这难道不好吗?”

“你只看到了好的地方。

可你没有看到这么做的危险。

而且我也没有彻底否决春秋决狱,只是不能以春秋决狱作为判断案件的主要依据,最多只能充当大汉律法的辅佐依据,既然你跟我讲例子,那我也跟你讲个例子吧。

若是甲的父亲被乙所杀,此后甲为了报复仇杀了乙和乙的妻子。

这按律法判,是死罪。

可如果按照你所谓的春秋决狱来判,此乃大复仇,君子九世之仇亦可复仇,是为正义之大复仇。

杀父之仇,当报之。

无罪。

你觉得这公平吗?

乙的妻子又何辜?

而且,若是之后乙的儿子再次报复,杀了甲和甲的儿子,那这还是大复仇,按经义判,还是无罪。

如此世代仇怨,何时是休。

莫非要将某家人杀绝了才行?

而且,这还只是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