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浪

第六卷 跨洋远征 第二十三章 无理要挟(230加更)

“谈判?”看完电文,白佑彬都有点惊讶了,“坦南特凭什么跟我谈判?”

毕长胜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电文上写得很清楚。

按照坦南特所说,现在他手里有一百多名大明帝国海军的官兵,如果能够让“反击”号安全离开萨尔瓦多港,他将释放这些战俘。似乎为了证明他手里有“人质”,坦南特还在电报中列出了十名军官的姓名。

按照《国际战争法》,被俘人员可以向敌方提供自己的姓名。

此时,白佑彬的感受可想而知。

坦南特拿帝国海军的被俘人员做“人质”,这已经严重违反了《国际战争法》。交战任何一方都有义务保护俘虏的安全,并且为俘虏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及最基本的人权待遇。战争法中明确规定,不能拿俘虏做人质。

另外,根据帝国海军的军规,前线指挥官在做出决策时,可以不考虑被俘人员。

也就是说,因为炮击萨尔瓦多港,或者是追击“反击”号,导致被俘的帝国海军官兵伤亡,白佑彬不需要承担责任,真正应该为此负责的是坦南特。^^^^

问题是,白佑彬能够不考虑那些被俘官兵的安危吗?

“海军司令部的回电。”于右任走了过来,将电文给了白佑彬。“已经确认那十名军官是乌鸦号与另外一艘袭击舰上的军官,其中有两人是袭击舰的舰长。”

白佑彬地眉头跳了几下,因为在这份电文中。海军司令部要他自行决定。

情况已经很明显了,如果“果敢”号继续炮击萨尔瓦多港,坦南特会将那些被俘官兵关押在每一艘战舰,以及港口内每一座关键建筑之内。

如果“反击”号在突围的时候遭到袭击,坦南特肯定会将俘虏的帝国海军官兵绑在桅杆上,让他们随同“反击”号一道沉没。也就是说,坦南特会拿俘虏的帝国海军官兵做“人盾”,要挟白佑彬。

参谋军官都在等待白佑彬的决定。

这是一个极为艰难的决定。放走了“反击”号。帝国海军将蒙受巨大的损失,今后南大西洋上恐怕不得安宁。即便白佑彬不需要为那一百多名官兵的生死负责,可是他能够放得下良心地谴责吗?

那是一百多个活生生的帝国海军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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