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血

第十二卷千秋功业需百战第一千二百三十九章西凉(三)

内三堂堂主了。

摇身一变的他,已经成为归义王府的谋士,为归义王李匪出谋划策,治理吐蕃低地部族,为王爷筹划攻打吐蕃高地,还在为王爷身边出现的各色人等如何任用劳心费力,也更在为王爷的子嗣继承操碎了心。

但也并非没有所得,近些年,归义王李匪对他越加信重,醇酒美人,随手可取,当年孑然一身的他,也有了难以舍去的羁绊,妻子儿女,尽都在王府中供养。

说起来,除了当年留下的那点不甘心以外,也就再没什么了。

随着李匪封王,再要娶到秦人贵女为妻,他们这些人也将水涨船高,成为吐蕃低地,或者是大秦西北治下的实权人物。

而这个时候,也没什么人能够将归义王府中最得用的谋士跟拜火神教余孽联系在一起了,大摇大摆的出入秦人京师长安,也不会过多的担心什么,即便是作为归义王的使者,面见大秦皇帝陛下,也不用担心有什么人会跳出来指认,突然掉了脑袋。

当然,如果去长安不用见到那位大将军就更好了,因为每次见到那个人,不但会勾起当年的回忆,而且,在那人审视的目光当中,浑身都好像受到凌迟之刑般痛苦难言,其中,最难以忍受的其实还是那种常人不敢想象的屈辱。

在那人的目光之中,会让人觉得,自己随时都可能成为一具尸体,那样的经历,让他每次都要难受很长时间,在这段日子里,恐惧会时刻伴随在他左右,让他想起当年从蜀中一路去到吐蕃的路途,也让他屡屡发誓再也不会出现在对方面前。

还好,这次攻伐西夏没去面见那人,不然的话,以他如今的身子骨,还能不能撑过这一路艰辛,真的是两说着呢。

当然,见过了那样一个人之后,这世上,能让他心怀恐惧的人,也就没多少了。

这些高地人,不论出身如何,其实在他眼中,都不过是些穿着兽皮,茹毛饮血,只能看见巴掌一样大小的青天的野蛮家伙罢了。

秦人志在天下,而这些家伙,却只想抢些东西回家,与当年那些胸无大志的蜀中乱匪头领们没什么两样,若再加上一句的话,也是同样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他们只配做别人手中的刀剑,却还不是最锋利的那一把,攻城不过三日,便已气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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