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娱乐圈,你管这叫一点点爱好

第三百一十五章 活得开心心不记恨,为今天欢笑唱首歌(求订阅)

成昆可不觉得自己开出的价格对林志祥而言是一个侮辱。他觉得那500万年薪其实是华艺开出来给林志祥养老的,华艺已经很仁慈了。

没想到林志祥还不领情。不识好歹!

......

事实上,不单只外界觉得林志祥不值得1500万年薪,就连林志祥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值得1500万年薪。

当时签约合同的时候,还发生了点小插曲,林志祥看到1500万年薪的时候非常惊讶,一度以为天海这边是不是不小心写错了。

在得到天海的肯定回答之后,林志祥一直摇头说自己不值得1500万,居然主动提出降薪。

后面王轩解释说,1500万年薪不单只是给他的,也是给外界看的。在天海眼里,他就是当红歌王,以后外界谁想找他代言,找他商演,就得按照当红歌王的标准来。

这更符合天海的利益。

林志祥闻言这才作罢。他知道王轩所说的并不是虚言。

娱乐圈,很多当红明星在接商演、接代言、接影视的时候,价格以及片酬之类为何不肯轻易降下来,便是因为一旦降下来了,以后其他人找伱的时候,也会按照这个标准来了。

所谓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说的就是如此。

有些明星在接影片的时候,如果实在喜欢那个角色,可制片方却开不出那么高的片酬,怎么办?

友情客串!

明星可以接受制片方开出的片酬,可双方要协议对外宣传是友情客串。

意思是说,我是因为和制片方有交情,才友情客串低价出演了这部影片,其他人如果跟我没交情,还得按照我的行情来。

但这样的事情最好还是少做。所谓的友情客串,如果做的多了就显得虚假了。

具体到林志祥这里,假如他把和天海的签约金降到1000万年薪,1000万年薪属于一线艺人的标准。那么外界以后找他代言或者商演之类,价格就会按照一线的标准来开。那损失的自然是天海的利益。

因为歌王的行情价格可要比一线艺人的行情价格要高得多,相比而言,那多出来的500万年薪真的不算什么,这也是为何最后林志祥接受了天海的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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