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反派逃命守则

第一百七十八章他的目光却落在了王团团的手上

慕斯的脸皱到了一起,除了最初的那一次,他和小雌性再没有过亲密的举动。

他以为自己会知足,可是看着哈里和小雌性那么好,之间满是甜蜜的泡泡他就心有不甘。

“小雌性,我···”

慕斯垂头看着自己的‘债台高筑’有些难受,他好难,忍得很辛苦。

王团团抿着笑看着慕斯,她也没得办法谁让烦人的大姨妈来了呢。

“我···,算了。”

慕斯垂头丧气,他是有苦说不出。

“慕斯你吃过玉米吗?”

王团团别有用心地低头看了一眼,慕斯的确很有心。

王团团突然想吃玉米,玉米在这个异世还没有发现。

玉米喜热在现代可以一年两季,从发芽到成熟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就如同雄性的成长,玉米从一个小苞苞逐渐长大。

经常时间的积累,玉米长到的喜人的大小。

掰掉一颗玉米,轻轻地拨开包裹着它的青衣,露出了里面毛茸茸的须。

这些须又包裹着玉米,就像是它的脉络。

有的须粗,有的须细,颜色也各有不一。

吃玉米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把这些须全都清理干净。

拨开重重的须,才能看到玉米真实的面容。

它笔直而有挺拔,手掌轻轻地抚摸上去有些模棱的棱角。

这些棱角并不伤手,摸起来反而有种别样的感觉挺舒服的。

“唔,没有···”慕斯摇了摇头,此时的他双眼发红倒真像是生了病。

“玉米很软,很甜,很好吃的。”

王团团用手给慕斯比划着玉米的大小,而且玉米结的种子也不少。

和水稻有的一比,所以王团团喜欢它。

清水煮玉米最是好吃,一口咬上去软甜的味道进入口中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你喜欢吗?”慕斯红着脸看着王团团。

王团团还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糊弄的点了点头。

喜不喜欢是次要的,只要能够填饱肚子就行。

“唔···”见王团团点头,慕斯暗自下决心他一定要找到玉米,然后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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